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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14-02-21

 

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
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教质〔2014〕3号

各系、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学院定于2014年2月24日-3月14日(第2周到第4周)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学检查的内容

1、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: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,按时上下课。各系应及时向教务部报送学生到校报到情况。

2、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:包括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等。

3、学业预警情况: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业预警名单,并将名单于第4周内报教务部。

4、开学初补考工作:

(1)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加强巡视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重申监考工作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。

(2)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(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),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,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。

(3)补考成绩须于第4周前录入系统。

5、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由系内先自行检查装订,补考试卷单独装订,归档时间待定。

6、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:各系(部)自查实验设备和设施(含安全设施)的完好情况、环境卫生状况,以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并对上学期的实验室运行记录表、教学实验项目表、实验课程一览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装订归档,并提醒老师向机房、实验室提交本学期教学实验项目表。

二、检查形式

1、各系、部自查

请各系(部)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、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填写自查表,所有工作在第4周3月14日前完成。

2、学院抽查

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部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,时间安排在第5周之后。
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部

2014年2月21日

附件:

期初教学自查表

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: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填表日期:2014年  月  日

 

自查内容

完成情况

教师到位

 

课堂秩序情况

 

学业预警手续

 

授课计划

 

教案、讲稿

 

补考学生手续 及通知

 

补考监考通知

(教师)

 

补考监考履行 职责

 

补考成绩录入

情况

 

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自查装订 情况

 

实验室检查

 

其他

 

 

 

以上材料填写后于3月14日上午11:00前,纸质档加盖公章、系主任签名后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,电子档以系为单位,压缩包命名为“系别+期初教学检查”发送至ygxyjzb@163.com。

教质【2014】3号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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