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教质〔2014〕3号
各系、部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学院定于2014年2月24日-3月14日(第2周到第4周)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检查的内容
1、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: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,按时上下课。各系应及时向教务部报送学生到校报到情况。
2、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:包括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教案等。
3、学业预警情况: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业预警名单,并将名单于第4周内报教务部。
4、开学初补考工作:
(1)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加强巡视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重申监考工作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。
(2)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(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),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,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。
(3)补考成绩须于第4周前录入系统。
5、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由系内先自行检查装订,补考试卷单独装订,归档时间待定。
6、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:各系(部)自查实验设备和设施(含安全设施)的完好情况、环境卫生状况,以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并对上学期的实验室运行记录表、教学实验项目表、实验课程一览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装订归档,并提醒老师向机房、实验室提交本学期教学实验项目表。
二、检查形式
1、各系、部自查
请各系(部)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、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填写自查表,所有工作在第4周3月14日前完成。
2、学院抽查
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部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,时间安排在第5周之后。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部
2014年2月21日
附件:
期初教学自查表
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: 填表日期:2014年 月 日
自查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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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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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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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秩序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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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业预警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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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课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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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案、讲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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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考学生手续 及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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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考监考通知
(教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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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考监考履行 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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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考成绩录入
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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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自查装订 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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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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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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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材料填写后于3月14日上午11:00前,纸质档加盖公章、系主任签名后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,电子档以系为单位,压缩包命名为“系别+期初教学检查”发送至ygxyjzb@163.com。
教质【2014】3号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