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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质【2012】3号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.doc
时间:2012-09-03

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
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教质 [2012] 3号

人文艺术学院、各系、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学院定于2012年9月3日-9月2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学检查的内容

1、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: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。

2、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:包括教学大纲、学期授课计划、教案等。

3、学生预警情况: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,并将名单于第一周内报教务部。

4、开学初补考工作:

(1)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加强巡视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重申监考工作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。

(2)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(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),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,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; 要求监考教师按照试卷袋内的考生名单发放试卷,让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字等等。

5、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归档及检查:检查包括学生答卷、学生成绩(总评成绩、考试成绩、平时成绩)、ab卷标准卷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试卷质量分析表、考场记录单、学生签到表。

6、收齐教师教学手册,并检查填写情况。

7、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:各系部检查实验设备和设施,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

二、检查形式

1、学院抽查

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。

2、各系(部)自查

请各系(部)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、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填写自查表。
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
2012年9月2日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2年9月2日印发

附件:

期初教学自查表

单位(公章): 填表日期:2012年 月 日

自查内容

完成情况

教师到位

学籍预警手续

授课计划

教案、讲稿

教师教学手册

补考学生手续及通知

补考监考通知

(教师)

补考监考履行职责

实验室检查

其他

注:本表填写后于9月21日前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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