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 教质〔2020〕1 号
各二级学院、机关部处,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阳光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(屏南乡村振兴专项)申报的通知》(阳光教质〔2019〕2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19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(屏南乡村振兴专项)结题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一、检查对象
2019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(屏南乡村振兴专项)。具体名单参照附件1。
二、结题材料
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8日前提交结题申请书和论文支撑材料到所在单位,电子版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压缩命名为“单位名称-2019校级屏南乡村振兴专项”,发送至邮箱ygxygc0226@qq.com,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生工作处。具体材料如下:
(一)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(附件2)
(二)论文支撑材料(论文发表刊物封面、目录、录用通知、论文文章)
三、结题要求
项目提交材料后,我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核材料,对项目建设目标、建设内容、保障措施,尤其是项目达到的预期成效或相关成果进行鉴定审核。
结项审核结果可分为:通过、不通过。通过结题的项目项目可报销经费,项目结余经费可继续使用半年,半年期满尚有结余经费,将收回学校统筹安排;不通过结题的项目将中止项目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,未能如期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,参照《阳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经费管理办法》,将项目负责人列入“黑名单”,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请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资格。
四、注意事项
如果论文已发表尚未出刊,可以暂先提交录稿通知,出刊后补交其他材料。
联系人:陈菲、郭策,电话:0591-87307345,83969124
邮箱:ygxygc0226@qq.com。
附件:1.2019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(屏南乡村振兴专项)
2.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