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学院关于授予首届“教学标兵”荣誉称号的决定
各二级学院、机关部处,各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牢固树立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,激励与引导广大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学校开展首届教学标兵的评选活动,表彰和激励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。根据《阳光学院关于评选首届教学标兵的通知》,经过二级学院推荐、说课展示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,公示无异议,学校决定授予林虹等12位同志“教学标兵”荣誉称号,具体名单公布如下:
一、校级“教学标兵”10人(排名不分先后)
1.人工智能学院 林虹、罗成立
2.商学院 郁榕睿、朱莉莉、毕玲娜
3.土木工程学院 程怡
4.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 叶允清
5.现代音乐学院 邓倩
6.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翠翠
7.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赖靖靖
二、院级“教学标兵”2人(排名不分先后)
1.土木工程学院 陈建飞
2.设计学院 吴冬原
全体教师应以“教学标兵”为标杆,心怀学生、敬业进取,成为教书育人的模范,推动整体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!
阳光学院
2021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