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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5-06-25

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
各系、部:

    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质量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重申期末教学工作的注意事项,学院定于17周至19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活动,请各单位做好以下检查工作:

一、期末课堂秩序情况

    各系组织教学秩序抽查。督促教师按课程要求,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。

二、试卷情况

做好期末试卷出题工作,做好出题质量、重复率自查工作,向系、部内教师重申阅卷规范、试卷档案材料归档要求。具体要求请参照《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考务管理办法》(教字〔2013〕58号)、《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》(教字〔2013〕59号)执行。

三、考风考纪情况

系、部应做好学生考前诚信教育工作,重申教师监考规范,要求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。监考人员职责请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监考及巡考的通知》(教务发)、《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考务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规定。对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,学院将按照《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(教字〔2014〕31号)予以处理。

四、作业批阅情况

各系、教研室做好作业规范自查工作,督促教师做好学生作业整理备查工作。学院将组织作业抽查。

五、教研教改活动开展情况

各系、部总结本学期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情况,应包含教学团队活动、教学示范课、系、部教学质量自我监控等活动开展情况,做好相关会议纪录及图片的存档工作,并将相关汇编的复印件交至教质部。

六、实验室档案材料

各系应按《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》(教字〔2013〕65号)的要求做好本学期实验室管理及使用记录等材料归档工作。

七、下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

系、部应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、认真核对课表,提醒授课教师充分备课,填写好《授课计划》等教学文件。

    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管理部袁灵玲处,电子版交至ygxyjzb@163.com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上午9点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5年6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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