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“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‘十二五’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教质〔2013〕2号
各系、部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高〔2013〕10号),我院决定在各系申报的基础上,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,推荐申报1-2项我院优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现将有关材料报送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指标。各系、基础部可申报1项,也可多个单位共同申报1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。
二、报送要求。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、汇总表,具体要求如下:
1.“十二五”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(附件2)一式3份,双面打印(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用“小四”号仿宋体填写)。
2. “十二五”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(附件3)各一式1份。
3.材料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ygxyjzb@163.com。
联系人:陈菲;联系电话:87307345,15980219560。
附件:1.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“十二五”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高〔2013〕10号)
2.“十二五”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
3.“十二五”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3年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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