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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13-02-25

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第2学期
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教质〔2013〕3号

各系、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学院定于2013年2月26日-3月22日(第1周到第4周)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学检查的内容

1、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: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。

2、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:包括教学大纲、学期授课计划、教案等。

3、学生预警情况: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,并将名单于第1周内报教务部。

4、开学初补考工作:

(1)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加强巡视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重申监考工作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。

(2)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(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),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,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。

5、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归档及检查(试卷由系内自行装订)。

6、收齐教师教学手册,并检查填写情况。

7、本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和落实情况:重点是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和毕业实习安排情况,教务部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各系提供的安排进行跟踪。

8、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:各系(部)检查实验设备和设施,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

二、检查形式

1、各系、部自查

请各系(部)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、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填写自查表。

2、学院抽查

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。
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
2013年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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