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发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
期初教学检查方案的通知
教质〔2013〕5号
各系、部:
定于第4周(3月18日—22日)组织专人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期初教学检查,请各系做好相关准备,予以配合。
一、各系需要提供的材料
1、由学生所在系提供本学期课程的《教学大纲》、《授课计划》原件及目录
2、由教师所在系提供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《教师教学手册》原件及目录
3、本学期新入职教师的教案或讲稿
4、本学期课程表
5、由教师所在系提供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作业
二、检查程序
1、系主任汇报期初教学自查情况(20分钟内)
2、检查组抽查材料、集体讨论
3、检查组与系讨论反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
附件: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3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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