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一学期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教质〔2013〕11号
各系、部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学院定于2013年9月4日-9月20日(第1周到第3周)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检查的内容
1、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:务必提醒教师按照课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规定的教学文件,按时上下课。
2、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:包括教学大纲、学期授课计划、教案等。
3、学生预警情况:各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籍预警名单,并将名单于第4周内报教务部。
4、开学初补考工作:
(1)各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加强巡视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重申监考工作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职责。
(2)教学秘书按学生申请制作补考通知单(未申请补考的学生不予以制作),认真核对补考安排表,并提醒教师监考到位。
5、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检查及归档(试卷由系内自行装订)。
6、收齐教师教学手册,并检查填写情况。
7、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:各系(部)检查实验设备和设施,保证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
二、检查形式
1、各系、部自查
请各系(部)按通知要求作好各项自查、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填写自查表。
2、学院抽查
教务部、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。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务部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3年9月2日
教质【2013】11号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