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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19-09-06

 

校 教质〔201924

教质处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

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各二级院系、各教学单位
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,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,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。学校定于201992日-930日(第1周到第5周)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.教学秩序检查:学生返校注册和教师到位上岗情况,提醒任课教师按照课程表提前熟悉教室和教学设备,上课时带齐教材、教案、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学生花名册等相关教学材料,认真上课,维持好课堂纪律。

2.期初教学文件检查:包括教师自查和各单位内部检查。

任课教师于第二周(915)前完成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教务系统的录入以及教案的撰写,并做好自查工作。

3.学业预警情况:各二级院系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统计核实学业预警名单,并按照教务处的要求上报名单。

4.开学初补考工作:

1)各二级院系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并做好巡视安排,防范考生作弊,尤其是替考现象的发生;各单位务必向监考老师重申监考规范,确保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。

2)教学秘书应认真制作、核对补考安排表,避免出错。

3)补考成绩须于考后1周内录入教务系统。

5.试卷(含考查课)装订、归档工作:做好上学期试卷及补考试卷的装订、自查工作,并于第5周前由完成入库。

6.实验教学(含课程设计)情况:

1)各教学单位自查实验设备和设施(含安全设施)的完好情况、环境卫生状况,确保实验课程顺利进行。

2)做好上学期实验教学材料的自查、归档工作。

3)提醒教师于第3周前向机房、实验室提交本学期教学实验项目表,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提交情况。

7.做好本学期教研教改活动计划,并做好教研教改活动纪要。

二、检查形式

1.教师自查

请教师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材料自查、归档工作。

2.各教学单位检查

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各项材料的检查工作,并记录存档,完成期初自查表。

3.学校抽查

学校将组织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、督导组进行巡查和抽查。

附件:期初教学自查表

阳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

201996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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